近年来,港台富豪第二代公子间,似乎正流行着未婚生子,似乎只要子嗣不断,有没有结婚变成不是顶要紧的事。对于这种现象,律师业人士认为,女方替男方生孩子,若没有结婚,则在法律上女方没有任何保障;一旦双方结婚,情况就会完全改观了。看来这股豪门新风背后,蕴含着的是财富玄机。
香港:配偶可优先分配土地实物
在华人圈中,两岸三地的法律对配偶保障程度都相当高,万一未来出现离婚或继承状况,涉及财产分配时,豪门必须付出相当高的代价。这或许也是一些富豪家族可以容忍第二代子弟只要孩子不要婚姻的主要原因。
就继承的规定看,大陆和台湾对于夫妻若采取类似共同财产制,则在分配遗产时,妻子都有优先分一半的权利,而香港法律对于未立遗嘱者的遗产分配,妻子有优先继承全部土地财产的权利。这些配偶优先分配权,都使得妻子在离婚时可分到份的遗产。
台湾:用夫妻分别财产制解套
香港离婚的代价不仅高且不确定,法院判决时会考虑男女双方的赚钱能力、各自经济需要等因素,由于豪门财产多,在离婚时,要支付的代价也相当高。为避免离婚支付高额赡养费,不少海外名人在婚前与对方签订协议,约定未来离婚后,对方最多可分到多少财产。但此举在台湾就行不通了,因为台湾对此类协议并未规范,如果在婚前就以离婚为前提签订财产分配协议,可能会被认为违反公序良俗而失去法律效力。
在台湾,若为了避免离婚付出太高代价,通常是在结婚后,双方先约定采取夫妻分别财产制,各保有名下财产所有权,则离婚时,对方就不能要求行使剩余财产半数请求权。例如郭台铭再婚后,就和年轻新妻曾馨莹到法院办理分别财产制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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